Saturday, August 28, 2010

nonsense

最近黄明志写了一首歌“NAH!!!!
相信有上FACEBOOK的人都有看到。。
所谓井水不犯河水。。
大家在同一个国家。。言论自由不是不能没有。。
可是尊重这两个字可以记在脑吗??
平时老师都会在班上骂我们。。
“你们要别人尊重你就先尊重别人。。”(听到显啊。。==)
老师都会这句话。。难道身为校长就不会啊。。
也难怪啦。。毕竟中华跟国中的分别很大。。
可能什么叫尊重她们也不懂。。
现在骂人的没罪。。反而还会被支持。。无言。。

其实看到这个“种族歧视”的问题。。
我就会想到其实我们学校也有类似的问题。。
只不过不是种族。。而是班级。。。
什么理由前面班的同学可以听升学讲座和国际辩论比赛只有后面班不能???
如果只有一次没关系。。问题是不只发生一次。。
同样都是高二生。。同样都穿这白衣白裤。。
却有不同的待遇。。什么道理??

现在国庆日要来了。。
只希望缠绕在我国多年的种族问题可以解决。。(虽然不太可能。。==)
“种族歧视”这四个字不只笔画多。。带来的麻烦更多。。
希望马来西亚因为这种问题而爆发类似印尼的排华事件啦。。
(其实这篇我想打很久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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